学院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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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意见》(2021年9月印发)、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教社科〔2018〕2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创新和课程建设,充分发挥中青年骨干教师在教学改革和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和中坚力量,全面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课堂教学效果,决定实行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首席教师负责制。

一、实施课程首席教师负责制的课程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行首席教师负责制的课程包括:思想道德与法治、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和遴选条件,为上述各门课程确定 1 名首席教师,共遴选 5 名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首席教师。

二、课程首席教师的遴选条件

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首席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旗帜鲜明讲政治,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上能够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各项规定和要求,自觉做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讲者,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的传播者。

2.热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3.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熟练掌握本门课程的教学内容、教材体系与教学体系。

4.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能力,能够创造性地运用现代教学手段,教学效果、学生评价良好。

5.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课程首席教师的工作职责

1.及时了解国内外及全省范围内本门课程改革的最新信息,掌握本门课程教学的发展动向和最新成果。

2.负责课程组集体备课,组织本门课程的授课教师研究教育教学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推进本门课程的教学改革,培育教学成果。

3.根据本门课程现有的建设水平,负责组织申报或参与本门课程的各类建设项目,重点在金课建设、一流课程建设等方面下功夫。

4.积极探索本门课程的考核方法改革,组织本门课程的授课教师开展试题库建设工作。

5.积极探讨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改革,组织教师开展各类实践活动,打造实践教学特色。

6.积极进行与本门课程相关的理论研究和教学研究,聘期内需提交 1 篇教学改革研究报告,并至少发表 1 篇课程教学研究论文。

四、课程首席教师的激励机制

1.课程首席教师优先享有参加各类学术交流、研修、考察、培训的机会。

2.课程首席教师优先享有各级各类人才培养工程的推荐。

3.课程首席教师享有相应的工作补贴、奖励,补贴、奖励的标准由学院研究决定。对课程首席教师工作的考核纳入教师年度考核,考核“优秀”的给予相应的奖励,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课程首席教师资格,教师当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五、其它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常州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